
“嘭!现在开庭!”
6月22日,随着法槌落下,孝南区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商标侵权纠纷的知识产权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此案原告杭州某文化有限公司诉称,被告周某未经原告授权,在某电商平台注册店铺,其所售卖的商品信息中多次使用原告注册商标相关信息,并且大量抄袭原告电商平台店铺中的图片用于商品宣传。原告认为,被告周某所销售的商品款式与原告产品高度相似,弱化了原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抢占了原告产品的市场份额和商业机遇,构成不正但竞争,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店铺首页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主审法官当庭核查了被侵权商标的注册人、侵权人的侵权方式等相关证据。由于本案被告周某并未出席庭审,在查清基本案情后,该案将择日宣判。
孝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光辉是此案的主审法官,他表示:“近年来,由于网络平台监管难度较大,电商之间恶性竞争、抄袭模仿侵犯商品著作权、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时有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后,孝南区法院迅速组建起知识产权审判团队,针对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周期长,维权效率低,维权成本高的痛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为辖区企业发展配置“司法套餐”,力求为经济社会健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