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三八特辑】一纸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家暴受害妇女筑牢法治屏障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6-03-06 14:46 点击量: 192


“感谢法院,有了这份保护令,我和家人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3月4日,申请人池某某在收到孝南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1.jpg

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一段充满恐惧的婚姻经历。2023年4月,池某某与李某某登记结婚,二人均为再婚。然而婚后不久,池某某便发现丈夫李某某性格暴躁多疑,不仅常无端猜忌、言语威胁,还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让池某某更为震惊的是,她从他人处得知,李某某在上一段婚姻中曾因家暴导致前妻死亡,这一关键事实,婚前被李某某及其介绍人刻意隐瞒。

当池某某就此事向李某某质询时,换来的并非解释,而是更为强硬的态度和赤裸裸的死亡威胁。“如若不马上回家,将损毁全部家具”“要杀了你全家”,威胁话语通过短信、电话持续向池某某袭来。2024年2月21日,李某某趁池某某外出,擅自开锁闯入其居室,拍摄视频进行恶意威胁。面对池某某即将提起的离婚诉讼,李某某的威胁行为变本加厉,让池某某终日生活在恐惧与不安中。走投无路之下,池某某向孝南法院肖港法庭正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寻求法律的庇护。

案件受理后,孝南法院肖港法庭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本案中,池某某虽未能提供遭受严重暴力的完整证据链,但其提交的威胁短信截图、李某某非法入户的视频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线索,足以证明其正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申请人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故本院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予以支持。”裁定书上的文字,彰显着司法的公正与坚定。3月4日,孝南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明确三项禁令:一是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对申请人池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是禁止李某某骚扰、恐吓、威胁池某某及其相关近亲属;三是禁止李某某未经允许侵入池某某住所。同时法院明确,若李某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设立的重要制度,是家暴受害者抵御暴力、守护自身安全的重要法律武器,旨在为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本案中,孝南法院突破“唯证据链”的局限,立足案件实际,以能够证明现实危险的证据为依据,依法快速签发保护令,将家庭暴力的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充分体现了司法对家暴行为的零容忍,以及对妇女权益的坚决维护。

在此,孝南法院温馨提醒:遭遇家庭暴力,切勿忍气吞声,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亦可向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情况,同时注意妥善保留聊天记录、伤情鉴定、视频音频等相关证据,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坚实后盾,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阻隔家庭暴力的法治“防火墙”,孝南法院将持续以司法之力,为巾帼权益保驾护航,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位女性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