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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交叉执行机制的实施方案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5-08-11 09:50 点击量: 19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工作要求,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提升执行质效,强化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与透明度,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交叉执行实施方案。

一、孝南法院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坚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整合执行资源,打破执行壁垒,有效遏制地方保护主义、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建立并运行规范、高效、有序的交叉执行机制,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执行效率:孝南法院缩短执行周期,加快财产处置变现速度,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2、确保执行公正:孝南法院减少不当干预,促进执行尺度统一,增强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3、化解执行积案:孝南法院集中力量攻坚一批长期未结、疑难复杂的涉企执行案件。

4、优化资源配置:孝南法院实现不同法院、不同执行团队之间优势互补,提升整体执行效能。

5、服务营商环境:孝南法院通过高效、公正的执行工作,增强企业投资发展信心,维护健康的经济秩序。

二、孝南法院适用范围与案件类型

交叉执行主要适用于孝南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审查认为由其他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执行更为适宜的:

1、因地方或部门可能存在保护主义,严重影响案件公正执行的;

2、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或主要可供执行财产在其他法院辖区,由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更为便利的;

3、案件涉及多个执行标的物分散在不同辖区,需要协调执行的;

4、原执行法院因客观原因(如执行力量严重不足、存在大量需回避情形等)难以继续有效推进的;

5、申请执行人基于正当理由申请交叉执行,并提供相应线索或证据,经审查确有必要的;

6、上级法院指令或指定进行交叉执行的;

7、其他适宜交叉执行的情形。

重点针对涉及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案件,以及标的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长期未结的涉营商环境类执行案件。

三、孝南法院工作机制与流程

(一)启动程序:

1、依申请启动:孝南法院案件当事人(通常为申请执行人)书面向孝南法院提出交叉执行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依职权启动:孝南法院案件承办人、执行团队负责人或局领导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适用交叉执行情形的,可提出启动建议。

3、报请启动:孝南法院对符合条件且确有必要的案件,由执行局形成书面报告,层报院长批准后,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出交叉执行申请或建议。

(二)审查与决定:

1、孝南法院执行局综合组负责对交叉执行申请或建议进行初步审查,核实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听证。

2、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制作《交叉执行请示报告》,明确理由、案件基本情况、已采取执行措施、财产线索等,报请孝南法院院长审批。

3、院长审批同意后,正式向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报送相关材料,由中院根据辖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交叉执行,并指定辖区内其他基层法院执行局(即“受托法院”)负责执行。

(三)案件移送与接收:

1、收到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执行裁定或决定后,孝南法院(即“原执行法院”)应及时整理完整的执行卷宗材料,制作详细的案件交接清单,包括已查控财产、已采取强制措施、已发现线索、当事人联系方式、案件风险提示等。

2、与受托法院办理好卷宗、涉案财物、相关法律文书的移交手续,确保衔接顺畅,信息全面。

3、受托法院应指定专门团队或人员负责接收,审查移送材料,并及时立案,确定新的承办人。

(四)执行实施与协调:

1、受托法院应依法独立、积极、规范推进执行工作,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措施。

2、原执行法院应予以必要配合,如提供案件背景信息、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办理本地财产的后续手续等。

3、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对交叉执行案件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定期跟踪进展,解决执行中出现的争议或困难。

4、建立跨法院执行联络员制度,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准确。

(五)结案与反馈:

1、交叉执行案件执结后,受托法院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结案手续,并将执行结果书面通报原执行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执行到位案款应按照规定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3、原执行法院应将交叉执行结果告知案件当事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四、孝南法院监督与保障措施

1、强化内部监督:孝南法院审管办、监察部门对交叉执行的启动、移送等环节进行监督,防止随意启动或推诿塞责。中级人民法院对交叉执行全过程进行督导。

2、落实主体责任:孝南法院明确原执行法院的配合责任和受托法院的主体执行责任,确保责任清晰,落实到位。

3、加强信息化支撑:孝南法院充分利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实现交叉执行案件的线上流转、节点监控、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

4、健全考评机制:孝南法院建议上级法院将交叉执行工作的配合情况、办理质效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激励法院积极支持和参与交叉执行。

5、注重宣传引导:孝南法院通过适当方式宣传交叉执行机制的意义和成效,增进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场主体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五、孝南法院组织与实施

1、孝南法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牵头,执行局局长负责,各执行团队负责人参加的交叉执行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孝南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查报批和对外衔接。

2、执行局综合组承担日常工作,包括材料受理、审查、报送、联络、归档等。

3、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法院的要求不断完善。

4、本方案由孝南法院执行局负责解释。

通过推行交叉执行机制,旨在构建更加开放、协同、高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着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执行力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