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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植绿护绿有法度

——关于生态保护我们应该知道的那些事儿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6-03-12 08:52 点击量: 241

 

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添绿正当时。312日植树节,既是播种希望的节日,也是践行生态保护责任、筑牢绿色法治防线的重要节点。今天,让我们在挥锹植绿的同时,一起学习生态保护法律知识,让法治理念扎根心田。

这些行为,触碰生态司法红线

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古树名木是绿色“活化石”,具有重要生态、历史与文化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将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无证采伐: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或超许可范围、数量采伐,均属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明确,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将依法判处刑罚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法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判令违法者补植复绿,确保苗木存活率,实现生态修复与法律惩戒的统一。

过失引发山林火灾:祭祀、野外用火等行为需格外谨慎,一旦因疏忽引发山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构成失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01992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仰某兄妹三人烧纸祭祖,不慎导致周围大面积山林被烧毁,过火林地面积37.04亩,烧毁树木1138株,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还需补种数千株树苗并赔偿生态损失,用多年时间完成生态救赎。

司法守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

近年来,人民法院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工作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万件、民事案件16.4万件,依法以司法手段严惩环境违法犯罪,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环境,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还创新推行“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碳汇补偿”等修复模式,让违法者从“被动受罚”转变为“主动修复”。20261月,在陕西镇巴县发生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中,当地法院判令被告人异地补种4776株刺槐,确保成活并验收合格,将生态修复义务转化为具体行动。这种“惩防结合、修复优先”的司法理念,让每一次植绿都成为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

法律小贴士,植绿更知法

植树需合规:个人或单位在林地植树造林,需遵守林业规划,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违规种植。

护林有责任:发现非法采伐、破坏林木等行为,应及时向林业部门或法院举报,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参与补植复绿的单位和个人,需严格按照修复方案养护苗木,确保生态修复效果。

法治是底线: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任何破坏生态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需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切勿心存侥幸。

植树节的每一株树苗,都是生态文明的希望象征;司法守护的每一寸绿色,都是法治力量的生动体现。让我们以法治为笔,以实干为墨,既亲手栽种绿色希望,又严守生态法律底线,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