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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法院审理首例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时间: 2016-06-16 17:40 点击量: 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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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上午,孝南区法院院长万鸿青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孝南区政府副区长戴少平和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今年来,孝南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该案是一起行政相对人不服规划行政命令而引起的行政纠纷。原告孝感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称,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而孝南区政府复议维持了该决定。原告认为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和孝南区政府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错误、程序和实体均违法,诉请法院予以撤销。

  当天上午,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庭审中,审判长依照法定程序,主持原、被告双方围绕规划行政命令和孝南区政府作出的复议行为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原、被告双方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庭审程序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该案。

  据悉,在不久之前,孝南区制定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规定明确了六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本案由政府负责人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对于孝南区今后的行政诉讼势必带来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