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房屋类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执行案件中的“老大难”,如果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强制腾房会涉及房屋内物品的清查、搬运、保管等后续行为,极易引发新的争议,既激化了矛盾,又增加了司法负担。
A公司系我市知名企业,2017年A公司与被执行人签订《租赁合同》及《经营管理服务合同》,将某商业城商铺出租给被执行人从事经营活动,A公司提供管理和物业服务,但合同签订后,被执行人未按合同支付相应租金等费用。A公司向被执行人送达《解除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收到后一直未腾退租赁房屋。A公司无奈,只能向法院起诉。我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同时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腾退租赁的商铺。

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A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申请执行人A公司与我院执行干警联系,表示目前商业城正处于经营旺季,若被执行人一直强占商铺,将导致经营收入遭受巨大损失。为维护营商环境,我院执行干警随即到涉案商铺了解现场情况,并与申请人执行人沟通,依法对该餐饮店进行了告知并张贴腾退公告。国庆节后,腾退期限届满,本院执行局立即着手准备腾退工作,确定腾退时间,告知申请执行人准备好人手,并联系当地公安与社区做好见证工作,在国庆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强制腾退的准备工作。
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我院执行干警再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告知其强制腾退日期,并敦促其在该日前自觉履行腾退义务,同时向其讲明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其予以配合。面对强大执行威慑,被执行人主动表示马上腾退房屋,并在申请执行人的见证下,历时2天便完成了房屋内衣物、设备等物品清点、登记、搬离,涉案房屋腾退完毕并现场交付申请人。


该案的成功执行,彰显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维护了法律权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教育引导了群众,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接下来,孝南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