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下简称“终本”)案件的管理,清理长期未实际执结的“沉淀”案件,打通权益实现的“最后一公里”,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孝南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终本清仓”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正确理解“终本”程序作为动态管理手段的法律属性。以“清仓见底、动态管理、恢复有力、规范透明”为原则,彻底清理不符合条件的“终本”案件,严格规范“终本”案件的后续管理,畅通恢复执行渠道,实现“终本”案件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清理核查:对历年来的“终本”案件库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逐一甄别,确保已“终本”案件均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2、规范流程标准:统一和细化“终本”案件审批标准、结案文书制作、信息告知、财产线索核实等操作规程,杜绝违规“终本”。
3、激活恢复执行:建立便捷高效的恢复执行通道,对有财产线索的案件做到“应收尽收、应恢尽恢”,提升“终本”案件的实际化解率。
4、加强动态管理:建立“终本”案件常态化管理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开展财产统查,变静态“休眠”为动态“追踪”。
5、提升司法公信:通过“清仓”和管理,回应社会关切,彰显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行动力,增强司法权威。
二、 清理范围与核查重点
(一)清理范围:孝南法院立案执行的、目前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态的全部案件。
(二)核查重点(逐案审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程序要件是否缺失:是否在“终本”前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是否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消费名单;是否对符合条件者纳入失信名单;是否穷尽了财产调查措施(包括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
2、财产调查是否穷尽:是否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了核实;是否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证券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对发现的财产是否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3、文书制作与告知是否规范:“终本”裁定书是否载明已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已发现的财产及处置情况、后续权利告知等内容;是否依法将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并进行了必要的法律释明。
4、恢复执行渠道是否畅通:恢复执行的申请登记、材料审查、立案启动等流程是否清晰、便捷、高效。
三、 “终本清仓”具体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清仓启动期):
1、组建专班:成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执行局长牵头,各执行团队骨干组成的“终本清仓”工作专班。
2、建立台账:依托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导出全部“终本”案件清单,逐案登记造册,形成“清仓”基础台账。
3、逐案评查:专班人员或原承办人(若仍在岗)对照核查重点,对每件“终本”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审查,填写《“终本”案件审查情况表》,区分出:
合格合规类:完全符合程序与实体要求。
瑕疵需补正类:程序或文书存在瑕疵,需补充完善。
违规需恢复类:不符合“终本”条件,或发现新的、明确的财产线索,应当立即恢复执行。
确无财产类:虽合规,但经再次核查确无可供执行财产,需重点动态管理。
(二)分类处置阶段(集中攻坚期):
1、对“违规需恢复类”案件:
立即制作恢复执行审批表,报批后快速立案,恢复执行案号。
对发现的财产线索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措施。
对确因违规“终本”造成当事人权益受损或引发信访的,依法纠错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2、对“瑕疵需补正类”案件:
指定专人负责,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如规范送达回证、完善财产调查笔录、修正裁定书表述等。
向当事人做好补充告知和解释说明。
3、对所有“终本”案件(特别是“确无财产类”):
定期财产统查:每六个月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进行一次集中查询,查询结果记录附卷。
畅通线索提交渠道: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可通过线上平台、书面材料等方式随时提交财产线索,并建立快速响应核实机制。
探索动态公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探索通过法院官网等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终本”案件进行信息公示,借助社会力量查找财产线索。
(三)机制建设阶段(规范管理期):
1、制定《“终本”案件规范化办理指引》:明确“终本”的条件、流程、文书标准、告知义务、审批权限,形成标准化作业规范。
2、建立“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对“终本”案件单独建库管理,实时更新财产核查、线索提交、恢复执行等信息。
3、优化恢复执行流程:设立恢复执行“绿色窗口”或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审查恢复执行申请,简化内部流转环节,原则上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审查。
4、完善告知与沟通机制:在作出“终本”裁定时及后续定期核查后,通过短信、书面等方式,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状态、财产核查结果及权利义务,保障其知情权与参与权。
四、 组织保障与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终本清仓”工作专班负责全程组织、协调、督导,定期向院党组汇报进展情况。
2、强化责任落实: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谁恢复、谁负责”的责任制,确保清理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3、深化技术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进行财产线索筛查和案件风险分析,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准度。
4、注重联动协同:加强立、审、执协调,在立案和审判阶段强化财产保全引导,为执行(包括可能面临的“终本”后恢复)奠定基础。积极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协作,拓展财产发现渠道。
5、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清仓”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 预期成效
通过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预期实现:
1、存量有效化解: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终本”案件得到纠正并恢复执行,一批沉积多年的案件因发现新线索而“起死回生”。
2、增量严格规范:新报结的“终本”案件质量显著提高,程序合法合规,文书标准统一。
3、管理常态长效:形成权责清晰、流转顺畅、反应迅速的“终本”案件动态管理体系。
4、群众满意度提升:当事人对“终本”程序的理解度和接受度提高,对恢复执行的信心增强,涉执信访量有效下降。
5、执行质效优化:执行案件的整体执结率、实际到位率等核心指标得到改善,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孝南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态度,确保“终本清仓”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推动孝南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