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南法院肖港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深入践行“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同时发挥律师的沟通桥梁作用,促成双方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主动履行全部义务,人民法院依法向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当事人的诚信行为予以肯定。该案的成功审结,是律师深度参与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助推司法裁判有效落实的生动实践。

纠纷回顾:三次起诉终判决,双方均主动履行
原告李某与被告余某因感情不和,先后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26年2月10日,孝南法院依法作出(2026)鄂0902民初48号民事判决,对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等事项予以明确。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助力:凝聚共同体意识,避免案件进入执行
判决生效后,原告李某的代理律师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详细解释判决确定的义务及履行期限,并告知其主动履行的法律意义及可能产生的信用影响。在律师的耐心劝导下,李某于2月28日主动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与此同时,被告余某的代理律师也积极与其沟通,协助梳理履行清单,指导其通过法院账户或直接向对方支付等方式完成义务。3月4日,余某亦履行完毕。因双方均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该案无需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法院肯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赋能诚信社会建设
鉴于双方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孝南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行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李某和余某分别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其履行行为予以书面肯定。该证明书不仅是对当事人诚信履行的正向激励,也为今后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了信用加持。
机制创新:立审执协调配合,律师参与成效显著
本案的顺利化解,是孝南法院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缩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当事人曾多次起诉,始终立足实质解纷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在判决生效后主动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律师则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专业释法,情绪疏导,履行指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主动履行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孝南法院将继续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新模式,筑牢人民法庭基层解纷前哨堡垒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彻底化解,不断提高生效案件自动履行率。激励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成为全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