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孝南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公开审理两起由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行政部门涉环境污染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为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该案由3名法官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邀请区普法办及区直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30余人现场旁听。
案件A:公益诉讼起诉人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被告某乡政府。被告对辖区内三家公司存在扬尘污染情形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三家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物料堆场没有进行全覆盖;装载、倒运、使用物料时未采取密闭、喷淋等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堆场进出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或虽设置了但未使用等违法违规情形,导致产生大量扬尘污染周边大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因三家企业毗临孝感主城区,是城南主要通道,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已对周边的大气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造成影响。对此,被告乡政府负有对辖区内扬尘污染进行监管的职责。
案件B:公益诉讼起诉人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被告某办事处。被告辖区内的一家养鸡场存在畜禽养殖污染的情形。养鸡场没有办理相关的养殖证照,没有建立养殖档案,没有建设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养殖废弃物自行转运,去向以及是否经无害化处理情况不明等情况,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被告辖区内的养鸡场违法违规养殖,已经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并影响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被告办事处负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本次公开庭审通过直观化、零距离的以案释法,帮助行政机关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进行执法。庭审中,公益诉讼人、被告当事人依法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程序规范,针对性强,达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参加此次庭审旁听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公开审理为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不仅加强了行政人员对行政案件审判程序的了解,更促进了他们在执法工作中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增强了区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