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孝南区法院少年审判庭荣获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该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近年来,孝南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审判与教育并重、感化与挽救同步”的理念,积极拓展审判职能,不断探索少年审判维权机制,加强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全面司法保护,全方位、多层次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开辟新的途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构建社会化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实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齐抓共管方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孝南区法院少年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温情审判,尽情帮教”宗旨,先后对216人适用缓刑,对13人免予刑事处罚,为11名聋哑和少数民族少年犯聘请翻译,为16名流浪失去家庭的少年犯找到家庭,为21名缓刑少年犯找到工作,帮助 50余名少年犯重返校园。最大限度的挽救了失足少年、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不成熟的特点,少年审判庭开展“温情审判”,使用“圆桌”审判,将“庭前、庭中、庭后”教育相结合,使“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通过庭前调查,了解被告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掌握并分析其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法庭上,要求社会调查员、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社区负责人、学校等多方主体参与开庭,充分发挥作用。在法庭审理这个特殊的教室里,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亲情教育;判决后,家长、社区、学校和法官共同签订帮教协议,让失足少年始终沐浴在多方的关爱之中。
孝南区法院少年审判庭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该院深入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受到上级肯定获得的重要荣誉,也是近年来取得的又一新亮点,代表着该院少年审判工作又有新进步、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