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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化解家庭纠纷 婚姻调解促进和谐

——区法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初显成效

来源: 原创 时间: 2018-08-27 14:57 点击量: 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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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和谐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古人有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随着社会转型加速、经济发展迅速,物质增长与精神成长之间的矛盾凸显,因此出现家庭纠纷引起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下,区法院依托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联合孝南区妇联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纠纷,成效初显。

  孝南区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设立在区法院多元调解中心,配有4名调解工作人员,均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按照“调解在前、诉讼在后”的工作方式调处家事婚姻纠纷。当纠纷发生时,先由当事人申请,由调解中心受理后,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依据相关证据,由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协助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纠纷结束后进行结案回访;若调解不成,则建议当事人按法律途径解决。

  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挂着这样一幅“劝和箴言”,从“三言”到“七言”,皆是调解核心之语。如“三言”里的“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引导来访者心平气和讨论问题,化解矛盾。调解中心的4名干警具有“多重身份”,他们既是调解职责的履职者,也是法律知识的普及者,还是多元调解的沟通者,更是促进观念转变的倡导者。通过调解中心日常工作,起到宣传法律知识的作用,促使《婚姻法》《反家暴法》等相关法律的普及,转变家庭成员观念、态度和行为,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同时,通过日常开展的普法教育讲座,帮助妇女掌握婚姻纠纷解决技巧以及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满足群众对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需求,是区法院设立调解中心的根本原因。虽然社会上有部分调解组织在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但毕竟力量微薄,专业稍微欠缺。基于此,区法院联合区妇联成立调解中心,通过相关职能单位主导,把调解工作做深做实,服务广大家庭。今年来,调解中心已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矛盾50余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