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原告李某(化名)在收到被告某农业公司支付的32000元工资及补偿款后,激动地向法官连声道谢。这起历时数月的劳资纠纷,在孝南法院民一庭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以“调解+即时履行”的方式圆满画上句号,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纾困解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十年老员工遭遇欠薪 维权之路遇困境
李某自2015年起便在某农业公司从事种植管理工作,十年来兢兢业业,与该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关系。然而,自2025年4月起,该公司因财务周转困难,开始拖欠李某的工资,累计金额达数万元。李某多次催要无果,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虽确认了部分劳动关系,但对经济补偿金等诉求未予全额支持。李某不服,遂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7万余元。
法官当庭调解寻平衡 兼顾法理情促和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支付及经济补偿问题。庭审中,某农业公司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但表示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紧张,暂时无力全额支付。考虑到判决后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风险,且李某作为普通劳动者急需资金维持生活,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优先”为原则,当庭组织双方协商。“企业有困难可以理解,但劳动者的血汗钱不能拖欠。”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某农业公司释明《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强调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引导李某理性看待企业经营现状,在合法合理范围内作出让步。经过多轮沟通,双方逐渐达成共识:该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32000元,涵盖拖欠工资及部分经济补偿,李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即时履行显诚意 案结事了暖民心
调解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督促某农业公司尽快履行义务,几天后,公司按时将32000元款项汇入李某账户,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从开庭到拿到钱,前后不到一周时间,法官不仅帮我们解决了纠纷,还让企业有了缓冲余地,这样的处理方式既公平又暖心!”李某感慨道。某农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感谢法院的调解让企业避免了更重的赔偿压力,后续将积极改善经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司法要有温度。”孝南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表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我们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尽可能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纠纷,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同时也给遇到临时困难的企业一个缓冲机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司法为民守初心 多元解纷护民生
该案是孝南法院践行“法院+检察+综治+人社+工会+工商联”六位一体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生动缩影。近年来,面对劳资纠纷案件数量上升的趋势,孝南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当庭调解+即时履行”以及“法院+检察+综治+人社+工会+工商联”六位一体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模式,既为劳动者维权开辟“快车道”,又为企业纾困提供“缓冲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的成功调解,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并重”的司法理念。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寻找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最终实现了劳动者权益及时兑现、企业缓解付款压力、司法资源高效利用的多赢局面。劳动争议案件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孝南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平衡保护劳动者与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