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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信饱含子女孺慕情 司法听证彰显刑法谦抑性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2-05-13 15:25 点击量: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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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0日上午,孝南区人民法院举行刑事案件听证会,讨论被告人叶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对被告人叶某某能否适用缓刑进行听证审查。孝感市康复医院、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孝南区社会矫正局、被告人家属、被害人、辩护人、被告人居住社区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

收到的一封信,引起办案法官的注意

  召开此次听证会,是因一封特殊的来信。“我们家和许多同学一样,是一个普通的六口之家,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和弟弟,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家里变得不一样了。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爸爸了,作为一名初三学生,相比而言我在学校的时间要比家里长得多,之前每次回家爸爸都会接我,吃饭的时候回倾听我的想法、见闻,一起讨论各种问题,但是现在回家,已经许久不见爸爸的身影,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沉默不语,那些不会做的题目,对生活的困惑与迷茫,再也没有可以倾诉和请教的对象了……”来信人,正是被告人叶某某正在读初三的女儿,希望法院考虑到其家庭实际情况,以及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综合情节,对叶某某从轻处罚。

  通过这封信,结合案卷材料,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叶某某因癫痫导致精神障碍,属二级精神残疾,与妻子经营一间旅社,育有一子一女,其父亲中风十余年,其母亲七十余岁身患高血压,家庭情况较为困难。

案情回顾

  该案发生在2021年9月,被告人叶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在孝感市体育馆草坪放风筝,因双方的风筝线发生缠绕,在解线时双方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被告人叶某某用割线的折叠刀将被害人刘某某腹部位捅伤。经鉴定,刘某某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叶某某拨打报警电话,在现场等候处理,其家属赔偿被害人刘某某的经济损失,刘某某出具谅解书,对叶某某的行为给予谅解,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叶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案发后,被告人居住的社区出具情况说明,孝南区益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出具情况说明表示将协助社区引导叶某某回归社会。同时,还有一封感谢信,证明2021年6月,叶某某在孝感市体育馆见义勇为,救助过一名晕倒的高中生。

分析研究案情,组织多方召开听证会

  如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人民意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案法官深感责任重大,综合考虑多方情况,经与孝感市康复医院、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孝南区社会矫正局、被告人家属、被害人、辩护人、被告人居住社区多次沟通,最终决定召开一次听证会,听取各方对被告人叶某某有无再犯罪的可能性、宣告缓刑对叶某某所居住的社区有无重大不良影响的意见。

  5月10日上午9时,参会人员到达孝南区法院,正式召开听证会。案件承办人在介绍完案情以及相关法律适用后,参会人员依次发表了意见。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叶某某家属已赔偿了全部损失,对叶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对其判处缓刑没有异议;叶某某的辩护人发表意见,叶某某父母需要照顾,女儿也马上要中考,对被告人判处缓刑,能挽救一个家庭,体现司法的温度,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叶某某居住社区出具了书面意见,表示叶某某平时表现良好,希望酌情考虑适用缓刑;康复医院医学专家表示叶某某的病情尚未达到病理性癫痫,能坚持服药的话,病情总体可控;社区矫正局表示如听证会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对叶某某适用缓刑,愿意接收叶某某进行社区矫正;公诉机关表示按法律规定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叶某某已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病情在可控范围,如社区矫正局同意社区矫正,公诉机关无异议;被告人家属表示将加强对叶某某的监管,保证其不会再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

  在公正严明的执法中,多一点温度,多一点人文关怀,其产生的效果比打击惩罚更能直抵人心。此次听证会精准把握了司法力度和温度,既坚守法治原则和法治底线,又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对适应社会矛盾变化、促进和谐社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能够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是孝南区法院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体现了区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彰显了司法温度,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